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工作指导手册(3.0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2024年全区能源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         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全面复工         2024年4月我区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强化调研服务 力促煤层气增储上产   
国家信息中心|新疆电子政务|新疆发展改革
首  页 公告通知 走进新疆 发改要闻 经济分析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体制改革
乡村振兴 新疆风采 领导讲话 信息专报 民生工程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  页>>发改要闻>>自治区发改委工作动态>>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新疆准东西黑山一号矿井建设规模调整为1200万吨/年

2024/02/04 12:32:04  点击:[]

近年来,自治区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充分发挥煤炭在能源保供中“压舱石”“稳定器”作用,不断加快煤矿项目建设,进一步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效保障“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现代煤化工等重大工程用煤需求。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能源局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将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西黑山一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由400万吨/年调整为1200万吨/年,项目单位为新疆昌吉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总投资47.1亿元,建设地点位于昌吉准东西黑山矿区。项目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开工,2027年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全区规模最大的井工煤矿之一,对增强自治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服务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委将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加强组织协调,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开工前手续办理,力争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建成投产,充分发挥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一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 扎实推动反食品浪费取得成效
下一条: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2号机组正式投产运行

关闭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承办
信息服务:0991-2817997
新ICP备12001288号-8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