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我区出台口岸环节收费行为指南推动口岸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落实         强化源头治理 规范集中公示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委干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面开展2022年核桃、红枣成本收益情况调查         新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综合评价中位居全国前列   
国家信息中心|新疆电子政务|新疆发展改革
首  页 公告通知 走进新疆 发改要闻 经济分析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体制改革
乡村振兴 新疆风采 领导讲话 信息专报 民生工程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  页>>发改要闻>>自治区发改委工作动态>>正文

我区“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2019/12/20 19:19:21  点击:[]

12月18日下午7时36分,位于我区和田地区策勒县装机容量1.001万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正式并网发电,标志着我区“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建成投运,较国家规定时间12月20日全部并网提前两天完成建设任务。

新疆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特别是南疆四地州是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光伏扶贫项目是助力脱贫攻坚战的有力举措,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达我区的“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督促落实。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152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个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规模15.1673万千瓦,共惠及34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230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会同扶贫办继续严格要求各相关地(州、市)抓好光伏扶贫电站管理运行,尽快完成电站验收评估、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工作,做到建设运维质量有保障,收益分配精准到村到户,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实现当地脱贫致富,使光伏扶贫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民心工程。

上一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专项检查
下一条:1—11月我区光伏发电运行情况良好

关闭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承办
信息服务:0991-2817997
新ICP备12001288号-8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