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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节能考核组对巴州、阿克苏地区2016年度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2017/11/17 17:47:41  点击:[]

为推进我区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根据《自治区节能减排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各地(州、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现场考核及2017年节能督查工作的通知》(新节能减排办电〔2017〕3号)要求,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吕清平副主任带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统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自治区第五考核组,于11月9日至13日先后对阿克苏地区、巴州2016年度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对6家规模以上企业2017年节能进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考核组结合《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新政发〔2017〕111号)、《2017年全区能耗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目标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7〕182号)、《2016年度各地(州、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打分标准》和《2016年度各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指标及打分标准细则》等文件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被考核地(州、市)2016年度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评分;对所属被抽查企业2017年节能进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核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通过此次考核,进一步提高了被考核地(州、市)对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了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下一步,考核组将根据现场考核情况,整理形成小组考核报告和评分表报自治区节能减排办审定,并将其作为对被考核地(州、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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