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内首个平价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投运         我国成为世界上唯一大规模采用煤炭制氢的国家         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跃居世界第一         地质资源量3878亿立方米 我国四川盆地页岩气勘探再获新进展         原纸市场开启新一轮提价 头部纸企已率先行动   
国家信息中心|新疆电子政务|新疆发展改革
首  页 公告通知 走进新疆 发改要闻 经济分析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体制改革
乡村振兴 新疆风采 领导讲话 信息专报 民生工程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  页>>产业发展>>能  源>>正文

发改委:1月1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2020/01/14 18:10:09  点击:[]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罗知之)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自2019年12月3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2020年1月1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019年12月30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发改委称,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据了解,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上一条:2019年用电量同比增速近乎“腰斩”
下一条:中缅电力能源合作迈出关键一步

关闭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承办
信息服务:0991-2817997
新ICP备12001288号-8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