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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部署开展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清理取消工作

2021/03/01 19:22:46  点击:[]

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为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水电气暖行业服务收费项目偏多、标准偏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减轻实体经济和群众负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清理取消城镇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针对建筑区划红线内外工程建设、报装接入、验收开通、设施维护等各环节,清理取消水电气暖行业设立的不合理、不合规以及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

《通知》明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同时,重申新建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水电气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行向买受人收取。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清理取消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基础上,限期提出确需保留收费项目初审意见,经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清单外零收费。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紧盯《意见》各项改革任务,坚持清费顺价和标本兼治,强化政策衔接和部门协同,围绕完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持续深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体系,持续推动降低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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