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尔勒上库高新区(石油石化园)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库发改项目【2020】4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库尔勒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债劵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库尔勒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库尔勒上库高新区(石油石化园)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址: 库尔勒市石油石化园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标准厂房: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建设标准厂房、配套设备及辅助设施;
(2)园区工业供水配套支管工程:新建2座5000方清水池,建设DN800-DN1000引水管5公里,配套建设阀井、控制设施、截潜坝和小保护坝及配套设施;
(3)工业廊架及配套设施:新建廊架及配套设施,廊架共计4000米;
(4)天然气管网:新建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管网共计11000米;
(5)市政道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新建主次干道3条,全长10公里;
(6)产业小镇职工公寓:新建职工公寓、食堂52492.39平方米,配套管网、道路和围墙等工程;
2.4工程投资额: 75151 万元。
2.5工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施工工期:标准厂房及职工公寓的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计划2020年9 月 28日开工,2022年9 月27日竣工;其余建设项目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计划2020年9 月28 日开工,2021年9 月27日竣工。
(3)采购工期:土建施工完成后半年内设备(材料)到货及安装调试完成。
2.6本次项目招标范围:
(1)库尔勒上库高新区(石油石化园)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2)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部分包括建设规模内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设备(材料)采购部分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质保期的维保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具备);(2)设计资质:①具备【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燃气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③【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说明:具备以上①项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②③项设计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4)投标人为疆外企业的,需办理进疆信息报送册;(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3.1.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近3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a)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c)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本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d)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评标办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9 月 2 日至2020年 9 月 8 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9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2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7.3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开标时间等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7.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电汇、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汇款时资金用途处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5监督电话:0996-2293197、0996-290750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巴音郭楞日报、新疆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尔勒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上库综合产业园 地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3号写字楼10层
邮编: 841000 邮编: 841000
联系人: 刘军 联系人:姜雁
电 话: 18109962600 电 话:1860996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