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孜那甫河泽普县下恰卡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2020〕69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1130.08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泽普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泽普县依肯苏乡境内
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新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孜那甫河泽普县下恰卡防洪治理工程其中堤防工程长1.65km(63+404—65+004),护岸长度0.59km(70+605—71+240),新建退水涵洞4座。
2.2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段。
施工标段:防洪治理工程其中堤防工程长1.65km(63+404—65+004),护岸长度0.59km(70+605—71+240),新建退水涵洞4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8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泽普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泽普县水管总站
地 址:泽普县
联系人:张文峰
联系电话:0998-82454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唐城国际商务大厦6楼603室
联系人:崔燕春
联系电话:1890998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