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孜那甫河泽普县团结桥等3个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打捆)、检测(打捆)项目已由喀发改农经〔2020〕67、68、69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3565.07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泽普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泽普县依肯苏乡境内
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新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孜那甫河泽普县团结桥防洪治理工程总长1.87km,其中护岸工程长 1.6km(63+404—65+004),建设团结桥上下游连接段0.27km,新建退水涵洞2座;新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孜那甫河泽普县上恰卡防洪治理工程总长2.6km,(65+004—67+604)其中堤防工程长度 1.5km(65+754—66+504、66+854—67+604),护岸长度1.1km(65+004—65+754、66+504—66+854),新建退水涵洞1座;新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孜那甫河泽普县下恰卡防洪治理工程总长2.24km,其中堤防工程长度 1.2km(67+604—67+750、68+200—69+254),护岸长度1.04km(67+750—68+200、70+650—71+240),新建退水涵洞4座。
2.2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监理标: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全过程监理。
第二标段平行检测标:在本工程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完毕,将全部成果及报告交招标人验收,最终报告应满足竣工验收报告要求。
第三标段三检服务标:依据国家、地区、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本工程提供现场试验及检测的三检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需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平行检测标: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三检服务标: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8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泽普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泽普县水管总站
地 址:泽普县
联系人:张文峰
联系电话:0998-82454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唐城国际商务大厦6楼603室
联系人:崔燕春
联系电话:1890998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