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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城乡供水、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5/26 14:16:25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尔勒市城乡供水、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库发改投资【2020】355号、库发改投资【2020】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债券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库尔勒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供水工程拟新建DN200至DN800供水管道总长63742米,新建Φ1500砌块消火栓井470个,新建Φ1600砌块阀门井240个及配套路面修复等工程。排水工程拟新建DN400至DN1500排水管道总长61126米,新建Φ1800检查井935个,新建提升泵房2座及配套路面修复工程等。

2.3工程投资额:约20000万元

2.4工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施工工期:378日历天,计划2020年6月18日开工,2021年6月30日竣工。

2.5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库尔勒市城乡供水、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施工;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为外省企业的,具有进疆信息报送册。(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工和设计同时提供)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提供。

3.1.6近3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9:30分至2020年5月29 日19: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9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1 日10时00分,地点为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香梨大道住建大厦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2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7.3设计周期、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7.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现金、转账支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汇款时资金用途处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5监督电话:0996-2293197、0996-290750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巴音郭楞日报、新疆信息网和新疆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尔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 地址:库尔勒市滨河东路在水一方1号

邮 编:841000 邮编:841000

联系人:王超 联系人:朱红丽、曹艳红

电 话:0996-2293097 电 话:0996-2610209

传 真: / 传 真: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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